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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防火宣传(南小区)
冬季防火宣传(南小区)
【发布日期: 2005-11-30    信息来源: 】
  时至冬季,风干物燥,火灾呈上升趋势。火灾直接关系到每位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是全体居民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在日常生活中,除遵守消防法规外,重点要做到以下防火事项:

  一、不要在住宅阳台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楼上阳台的烟头落入自已的阳台内引起火灾;

  二、不要在楼道、楼梯、安全出口消防栓口等处堆放杂物;

  三、不要在消防井上,消防通道上停车;

  四、不要躺在床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或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垃圾箱及草坪内;

  五、不要占用、封堵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保证楼内外通道的畅通;

  六、教育好子女、禁止儿童玩火,防止儿童因玩火引发住宅火灾伤亡事故,自觉遵守北京市“限放”规定;

  七、经常检查家用电器设备,燃气设备运行,出门前查看所有电器、燃气是否关掉;



南院综合管理小区

 

电话:010-68786681 传真:010-68415722 Email:adbgs@iwhr.com

地址:北京市玉渊潭南路3号 邮编:1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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