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单位: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用工的规定,参照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劳动合同》文本,按照北京爱德服务总公司的具体情况,为统一用工制度、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北京爱德服务总公司外聘、临时人员劳动合同,经北京爱德服务总公司总经理批准,现予以公布。凡因工作需要、必不可少的临时用工,自2003年8月1日起,一律签定本合同。凡过去已签定的合同与本合同内容有悖的,一律重新签定本合同。
附件:北京爱德服务总公司外聘、临时人员《劳动合同书》
二OO三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规范 劳动合同 通知
抄送单位:院人事处 工会 财资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