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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籍管理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2020-05-29 08:02     来源:

  一、适用范围

  中国水科院职工集体户、研究生和博士后户。

  二、办理地点和联系电话

  办理地点:中国水科院南院9号楼112室

  联系电话:68781274

  三、集体户籍卡借用

  如需借用户籍卡,请您到院户籍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研究生和博士后户还需出具研究生院开具的介绍信。

  四、户口迁入

  1.中国水科院相关部门或拟迁入人员提供相关材料至院户籍部门;

  2.户籍员将材料送辖区派出所,由公安部门审核并办理落户手续。

  五、户口迁出

  (一)职工集体户

  凡需将户口迁出集体户的职工,需到院户籍部门填写《集体户口迁出登记表》,办理集体户口迁出登记。

  (二)在册应届毕业生

  1.凡毕业正式留中国水科院工作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报到证复印件到院户籍部门办理集体户口迁出登记。

  2.凡被京内单位录用并解决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到院户籍部门办理集体户口迁出登记,直接提取户口卡,交至录用单位户籍部门办理落户。

  3.凡被京外单位录用并解决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到院户籍部门办理集体户口迁出登记,具体落户地址需准确填写在报到证复印件上,派出所将据此派发户口迁移证。

  4.凡需迁回原籍的应届毕业生,需持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院户籍部门办理集体户口迁出登记,并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六、集体户职工新生儿落户

  集体户职工新生儿落户需符合公安部门规定,办理流程请电话咨询院户籍部门,联系电话:6878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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