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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新生儿入集体户事项须知(自2014年11月20日起执行)
(自2014年11月20日起执行)
【发布日期: 2014-11-21    信息来源: 】

院集体户籍在册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集体户新生儿落户管理、规范流程,海淀分局甘家口派出所自201411月起,就新生儿落户事项作出如下要求:

入户条件:新生儿父母双方在京无独立住房,且双方均为集体户口;或一方为集体户口、另一方为京外户口,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手续齐全的。提交材料前,需先到甘家口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地址:海军总医院西墙)。新生儿落户需由集体户籍管理员办理,

需提供材料:

一、新生儿生育服务证出生证明

二、父母双方的户口本或户口卡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双方单位出具的无福利分房证明,及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无购房记录(加盖公积金中心章)。

四、租房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借住他人房屋的,需提供房主户口本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居住地所在地居委会开具的居住地证明

六、到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填写新生儿入集体户申请表。

 

以上流程及要求由甘家口派出所制定并解释。

电话:68313373

 

电话:010-68786681 传真:010-68415722 Email:adbgs@iwhr.com

地址:北京市玉渊潭南路3号 邮编:1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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