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办事流程old
应届毕业生户口迁出须知
应届毕业生户口迁出须知
【发布日期: 2014-09-24    信息来源: 爱德】

院集体户(学生)在册应届毕业生:

为方便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户口迁出手续,现将有关手续通知如下:

一般流程:毕业生需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集体户口迁出登记。根据不同情况做如下具体说明。

一、毕业留院

凡正式留院工作的应届毕业生,一般流程完成后,户口卡仍由户籍管理部门暂时保管,按照新职工落户工作通知的具体时间交至院人事处。

二、市内迁移

凡被京内单位录用并解决户籍的应届毕业生,迁出地址填写单位名称,一般流程完成后可直接提取户口卡,交至录用单位户籍部门办理落户。

三、市外迁移

凡被京外单位录用并解决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需要将具体落户地址清楚书写在报到证复印件上,派出所将据此派发户口迁移证,一经派发不能修改,请务必确认地址。户口迁移证由户籍管理员统一办理,办理结束后电话通知领取。

四、迁回原籍

需持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交至户籍管理部门,由户籍管理员办理户口迁移证。

 

电话:010-68786681 传真:010-68415722 Email:adbgs@iwhr.com

地址:北京市玉渊潭南路3号 邮编:100038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1/07/28 09:38:42